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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期]兴安县法院召开2023年度部门工作总结会

来源:a8直播免费直播    发布时间:2024-04-18 07: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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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总结2023年工作,凝聚力量,鼓足干劲,推动新一年法院各项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1月22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部门工作汇报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出席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邓新颜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详细汇报2023年度部门工作情况,总结成绩亮点,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对2024年工作进行谋划展望。

  政治部:紧紧围绕“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为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队伍思想根基,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采取“线下+线上”、“集中+自学”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组织并且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通过“115”等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理论学习82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促进法院政治工作的落实。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业务能力,2023年,选派法官及业务骨干20批次共21人参加培训等。三是抓组织人事管理,强化制度落实,完成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考核考评、内部监督等工作,抓专项抓日常,提升办公办案质量。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2023年,立案庭共立案4478件。其中,民事案件3813件,网上立案1559件;收到上诉案件124件。办理民事再审审查案件3件,刑事申诉案件4件,诉前财产保全10件。接待当事人咨询1600余人次。速裁庭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2080件,加上旧存案件52件,全庭实际承办案件2132件,诉讼案件中现已审结2090件,未结42件,结案率为98%。积极汲取枫桥经验,诉调对接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纠纷。我院在调解平台上注册的调解组织有7个,注册调解员53名,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037件,其中调解成功1232件,调解成功率60.48%,在线件。为辖区和谐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民事审判庭:全年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301件,旧存63件,结案325件,结案率89.29%,收结比107.97%,圆满完成了全年审判任务;不断在定纷止争上下功夫,善于听取双方意见,着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可得利益,减轻双方诉累;最大限度地考虑外地当事人维权不易,将便民服务最大化,多次运用智慧审判系统,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多案,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慢慢地增加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积极共建“法院+N”协同合作新型模式,共同致力于盘活兴安县破产企业,为及时审结破产案件助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坚持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化解有效路径,与兴安县人社局、总工会等七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成立了兴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充分的发挥各方优势,为劳动争议案件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化解提供了支持。该调解中心被自治区推荐为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被评为2023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执行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对广西工作“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持续巩固提升“3+1”核心指标,执行案件执结率94.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全年受理执行案件(包含执恢和执保案件)3399件,结案3264件;执行到位金额3.66亿元。一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推动指标提质增效,全方面推进“繁简分流、分段执行”的工作模式,实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探索开展执源治理,为执行“加速度”。二是开展系列专项活动,推动明显问题取得重点突破。开展“企业清淤”专项行动,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要求,上门拜访民营企业家;开展执行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对2021年以来的终本案件开展全覆盖式自查,对2021年至今的不明款进行清理,通过异议程序倒查执行异议案66件,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加快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贡献。

  刑事审判庭:2023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99件(含旧存16件,刑罚执行变更7件),审结389件,结案率97.5%,共判处罪犯485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判严重暴力犯罪29件31人,醉驾、交通肇事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1件41人,涉毒品犯罪48件50人。二是依法惩处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全年共审结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关联犯罪案件114件121人。三是把握毒品犯罪新态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进打击毒品犯罪新高潮。四是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审判挪用公款、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判处犯罪分子2人,维护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五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全年共审结滥伐林木、失火、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4件43人,邀请兴安县各村委主任、村民代表共200余人参与旁听,对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具有教育指导作用。六是多项措施并举,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全年共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3件18人,延伸司法职能,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向县教育部门发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1份。2023年获得自治区第六批“妇女儿童维权岗”。

  综合审判庭: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5件,审结20件,结案率80%,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5件(含旧存),审结142件,结案率76.76%,受理特别程序案件3件,审结2件。一是大力推进协调机制,从始至终坚持协调优先原则;二是加强行政案件审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加大调解结案力度,兼顾公平效率同步推进;四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持续稳步提升办案质效,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克服万难,能动司法,在复杂的案情中透过现象调查案件事实,及时准确地化解矛盾纠纷,破除“机械司法”,努力达成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城关人民法庭:2023年,城关法庭全年新收案件483件,已结464件,结案率93.93%。立足基层,持续推进诉源治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开启“1+1+N”多部门联动模式,与界首镇妇联推出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建议、与湘漓司法所建立“一庭一所”联动机制,持续推进诉源治理、与兴安县检察院联动采取“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诉前调解”等方式,深入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成效和进展,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23年,城关法庭获2022年度全市基层法院先进集体,侯科副庭长获2022年度全市基层法院先进个人,获全区法院百优裁判文书一篇,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篇。

  溶江人民法庭:2023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28件(含旧存21件),审结510件,结案率96.59%。一是发展“枫桥经验”,开创诉源治理新局面;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开设“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多种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三是延伸司法职能,热情参加基层治理,结合“开学第一课”、“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关键节点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四是送法进企业、进基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与多元化解,向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溶江支行、严关支行各发出司法建议一份,保障金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五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挂牌成立“兴安县人民法院漓江源生态环保巡回法庭”,主动与华江瑶族乡政府等单位建立生态保护协作联席会,形成“1+N”生态保护机制,共同推进漓江源头生态保护;六是夯实基层基础,法庭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司法需求,推进智慧法庭建设,新的审判大楼已经基本完工,将逐步提升服务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的能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审管办(研究室):立足本位职责,发挥审判管理职能作用。2023年共审查确认扣除审限案件95件,变更适用程序803件;按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各类统计表及材料145份;做好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召开34次审判委员会,对108个案件进行记录;做好案件评查工作,2023年审管办组织评查小组对发改案件和随机抽查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发改案件28件,随机抽查案件42件;严格规范司法评估、鉴定工作,加强对司法技术室的监督管理,切实缩短鉴定时长。全年共受理鉴定案件63件,审结53件,结案率达75%。聚焦“软实力”,推动法院宣传、信息及司法调研等工作新提升。全力抓好宣传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司法调研与学术研究、案例编写报送工作,抓好重大材料起草撰写工作。2023年共通过官网、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累计发布兴安法院工作动态220余条,在各级媒体累计刊发稿件45篇;微信公众号发稿101篇。持续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等地进行法治宣传10余次,提升了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及法律保护意识。

  综合办公室:做好文秘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高标准落实各种公文收发处理,确保及时上传下达,共计接收处理上级法院文件974件,接收处理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类材料文件1984件,传达各类会议通知约500余次,行文36份;做好舆情处置工作,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尽好力处置负面舆情5条,未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为法院有序运转铺好路,协助筹办各类会议10余次,全年共接待来人来客80批次;做好机要保密工作,全年领取秘密文件150份,密码电报3份,由保密人员专门建册保管,及时办理、清退,没发生泄密和失密事件;做好人大联络工作,为内外沟通搭好桥,全年督促办理县人大交办的信访件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见证执行行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150人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好务,全年共派车725次;扎实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完成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做好信息化工作,保障全院网络畅通和各科技法庭正常使用,保障全院信息网络安全。

  法警队:协助刑事开庭200余次,协助民事开庭10余次,押解犯人150余人,协助中院调警20余次,协助执行案件110余次,全年进行值庭安检1000余人次,大厅安检1万余人次;强化管理,树法警形象,严格落实《司法警察条例》的八个规则;严格按照高院总队及中院支队的通知精神及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训练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位,努力做到每周一、三、五半天常态化训练。抓好整个警队的训练工作,努力锻造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为审判提供强有力警务保障。

  2024年,兴安县法院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职尽责,锚定目标,积极主动践行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推进2024年法院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